多媒体技术的运用是更新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效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多媒体教学设备外包服务与使用管理,切实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高效、可靠、有序运转,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公共多媒体教室设备实行服务外包,即由外包服务商负责多媒体建设、日常运行维护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等,学校对外包服务商日常服务进行监管,并定期支付服务费。
第二条 学校公共多媒体教室原则上只安排学校教学活动,非教学活动需要填写《安徽工程大学借用教室申请表》,校外单位使用多媒体设备需缴纳设备使用费。
第二章 多媒体外包服务
第三条 外包服务期内服务商严格履行合同条款,需派驻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服务,保证学校多媒体设备正常使用。
第四条 服务商应做好多媒体设备日常维护工作:设备运行的日常巡查,设备定期检查与保养等,并定期向学校提供相关记录。
第五条 服务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维修配件和耗材,确保设备及时修复;安排备用设备,替代无法及时维修的设备,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第六条 指导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热情解答教师提出的问题,虚心接受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 多媒体服务监管
第七条 定期检查外包服务人员值班记录和设备维护、维修、保养记录,并提出合理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做好外包服务人员工作的日常监管,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九条 为外包服务商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及相关协调工作。
第十条 对于师生反映的多媒体设备问题,及时反馈服务商,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 履行第二章中对外包服务商所有条款的监督,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给予服务商支付服务费。
第四章 多媒体使用
第十二条 使用多媒体设备需按照《多媒体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完毕后,必须锁好柜门,否则由此造成设备丢失或者损坏者,由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十三条 使用多媒体设备应保持控制柜内外的卫生整洁;严禁用粉笔在投影屏幕上写画,保持银幕整洁;严禁将茶水等饮料放在控制柜面板上;学生不得操作多媒体设备。若由上述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使用多媒体设备的人员,必须参加由现代技术中心组织的多媒体设备使用培训,经培训合格,方可使用多媒体设备。
第十五条 使用者应运用制作良好的教育软件,真正发挥多媒体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辅助作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现代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办法》(院办字[2007]2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