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技字〔2021〕2号
各科室:
《安徽工程大学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处务会议议事规则》已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实施。
安徽工程大学现代技术中心
2021年11月24日
安徽工程大学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处务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处务会成员整体功能,推进处务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与工作效率,根据《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安徽工程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处务会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 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处务会是贯彻落实学校工作部署,研究和解决中心工作的重要议事决策形式。
第二章 议事决策范围
第四条 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传达学习学校党委、行政重要指示、会议、文件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等。
第五条 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中心内管理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学校安排的专项性工作等。
第六条 通报近期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和后续主要工作重点,中心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第七条 中心内考核、各类推优评优评先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 需要处务会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第九条 处务会一般每2-3周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中心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其他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第十条 处务会的组成人员为中心主任、副主任、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及其他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请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上述人员因故不能参会的,应事先向主要负责人请假。
出席会议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会议方可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应将会议议题通知未能参加人员并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 处务会会议议题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各科室议题经中心分管(协管)主任同意后,由中心办公室汇总议题向中心主任汇报,并由中心主任确定会议议题和参会人员。议题按工作职责分工由相应科室的负责人负责汇报。会上由汇报议题的科室负责人(或项目组组长)就议题作简要介绍与说明。与会人员根据所要研究的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对议定事项分别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处务会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主任最后决定;受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的会议,一般由副主任最后决定;重要事项需请示主任后决定。
第十三条 处务会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适合公开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十四条 处务会会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四章 议定事项落实与督办
第十五条处务会所议定的事项,各科室负责人必须认真执行处务会决定,并予以落实,不得擅自改变。各科室负责人应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第十六条 处务会所议定的事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改变或调整原决定的,以书面方式提交处务会重新讨论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中心办公室负责处务会会议的会务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议题,印发会议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归档会议材料。
第十八条本规则由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处务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中心办公室承担。
第十九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与训练中心)会议制度(试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