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处务会议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 2025-05-21 浏览次数: 343


现技字〔20212



各科室:

《安徽工程大学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处务会议议事规则》已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实施。



安徽工程大学现代技术中心

20211124

安徽工程大学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处务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处务会成员整体功能,推进处务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与工作效率,根据《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安徽工程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处务会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  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处务会是贯彻落实学校工作部署,研究和解决中心工作的重要议事决策形式。

第二章   议事决策范围

第四条  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传达学习学校党委、行政重要指示、会议、文件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等。

第五条  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中心内管理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学校安排的专项性工作等。

第六条  通报近期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和后续主要工作重点,中心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第七条  中心内考核、各类推优评优评先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  需要处务会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第九条  处务会一般每2-3周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中心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其他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第十条  处务会的组成人员为中心主任、副主任、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及其他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请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上述人员因故不能参会的,应事先向主要负责人请假。

出席会议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会议方可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应将会议议题通知未能参加人员并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  处务会会议议题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各科室议题经中心分管(协管)主任同意后,由中心办公室汇总议题向中心主任汇报,并由中心主任确定会议议题和参会人员。议题按工作职责分工由相应科室的负责人负责汇报。会上由汇报议题的科室负责人(或项目组组长)就议题作简要介绍与说明。与会人员根据所要研究的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对议定事项分别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处务会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主任最后决定;受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的会议,一般由副主任最后决定;重要事项需请示主任后决定。

第十三条  处务会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适合公开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十四条  处务会会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四章   议定事项落实与督办

第十五条处务会所议定的事项,各科室负责人必须认真执行处务会决定,并予以落实,不得擅自改变。各科室负责人应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第十六条  处务会所议定的事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改变或调整原决定的,以书面方式提交处务会重新讨论决定。

第五章   附则

十七中心办公室负责处务会会议的会务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议题印发会议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归档会议材料。

十八本规则由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处务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中心办公室承担。

十九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与训练中心)会议制度(试行)》废止。










5 —



版权所有  安徽工程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