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成绩评定办法
本着强调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解决实际工程技术问题能力及工程基本素质的培养,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训练成绩由训练各训练项目成绩按该训练项目所占总学时的权重进行加权评定:
注:ΣR工程训练总成绩,N工程训练课程总学时,分别对应训练项目学时数,R1、R2... Rn分别对应训练项目的考核成绩,各训练项目“操行考核”总和。
二、各训练项目成绩由“技能考核”、“应知考核”和“操行考核”三个部分构成。
“技能考核”(80%):考核学生对该训练项目的基本操作技能掌握情况,以工程训练作业件的完成质量为主要检测标准。
“应知考核”(20%):考核学生对该训练项目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工程训练报告或作业的完成质量为检测标准。
“操行考核”:根据《工程训练学生守则》、《工程训练学生考勤办法》等规定,主要从“训练纪律”、“设备保养”、“安全防护”、“环境卫生”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为加强对工程训练安全管理,“操行考核”实行违规扣分制,各训练项目的“操行考核”结果不进行加权折算,直接累计记入总分。
三、“技能考核”、“应知考核”和“操行考核”由各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负责考核,各项分数均按百分制给出。
四、培训部负责对学生工程训练情况随机进行抽查考核。抽查考核结果记入成绩。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训练成绩判定为不及格:
1.无故旷课的,该训练项目成绩按零分记入;
2.任一个训练项目成绩不及格,工程训练总评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及格,以最低的训练项目成绩为最终总评成绩;
3.某一训练项目累计请假时间超过工程训练时间的五分之一,且未在指定时间内申请补课的。
4.工程训练期间,让他人冒名顶替上课的,总评成绩按零分处理,不能正常重修,并报学校通报批评。
六、工程训练总评成绩不及格者,由教务处安排重修工程训练全过程。
七、指导教师应公平、公正对学生训练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如实填写《工程训练检测表》与《工程训练成绩评定表》等,及时报工程训练教学科汇总。
为进一步统一工程训练作业(报告)要求,保持各训练项目作业(报告)题型、要求一致,评分规范,特制定工程训练工程训练作业(报告)要求与评分标准:
一、工程训练作业(报告)要求
1、每个训练工种均应布置工程训练作业(报告),教师及时批改,评定成绩。
2、工程训练作业(报告)内容:训练项目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围绕训练工种教学的思考,教学中的问题与建议等方面,建议多出思考性题目。
3、一般课程结束时,学生上交作业(报告),教师批改要有签名,评定成绩。
二、工程训练作业(报告)评分等级
指导老师根据作业完成情况打出一个综合成绩,分4等,每等2档,分值差为5分一档,其评分等级如下:
A:95分、90分
B:85分、80分
C:75分、70分
D:65分、60分
三、参考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 A (90、95分) | B (80、85分) | C (70、75分) | D (60、65分) |
实习报告 和作业 | 能按计划独立完成,作业内容详实,信息全面,作业工整规范,总结全面。有思考,有独立见解、创新 | 能按计划完成,作业内容详实信息全面,作业工整规范,总结全面。思考有一定的见解、创新 | 能按计划独立完成,作业内容较为详实,信息较为全面,无遗漏,字迹工整,总结较为全面。 | 能完成上交,信息无差错,内容较为详实,无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