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教学技术支持管理办法

智慧教学技术的运用是更新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效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学校智慧教学技术服务与设备使用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设备高效、可靠、有序运转,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则

第一条  学校公共教室原则上只安排学校教学活动,如需调换教室、或活动借用,需要登录教务系统调整、申请;多功能教室如需使用,登录网上办事,在场地申请中填写借用申请表,由现代技术中心统一安排使用,原则上在教学时间内安排使用。

第二条 标准化考场监考系统由现代技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技术支持,由主考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配合,除中心工作人员和考场使用单位巡考人员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标准化考场监控中心。

第三条 学校巡课平台、监控平台等涉及他人信息安全的服务平台,如需使用,必须先签使用保密承诺书,经主管部门盖章后方可登录平台使用。

第四条 学校公共多媒体教室与智慧教室设备实行服务驻点,即由驻点服务商负责多媒体建设、日常运行维护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等,学校对驻点服务商日常服务进行监管,并定期支付服务费。

第二章 使用要求

第五条 使用多媒体设备需按照《多媒体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完毕后,必须关闭系统,否则由此造成设备丢失或者损坏者,由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 使用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多功能教室应保持控制柜内外的卫生整洁;严禁用粉笔在投影屏幕、智慧大屏上写画,保持银幕整洁;电子白板配有专用教鞭和书写笔,严禁使用手指和其它物体在白板上书写;严禁将茶水等饮料放在控制柜面板上;学生不得操作设备。若由上述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 使用人员必须参加由现代技术中心组织的智慧教学设备使用培训,经培训合格,方可使用多媒体设备。

第八条 使用者应运用制作良好的教育软件,真正发挥教育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辅助作用。

 使用结束后,将设备归位后,自行关闭设备。

 使用人不得在终端电脑上安装与课程无关的应用程序。

十一 教室内的设备不得拿到教室外使用,使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设备发生故障异常情况,立即联系管理人员处理。

十二 爱护教室内的设备及公共设施,不得在教室内乱写乱非使用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十三 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卫生,严禁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杂物、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十四 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当事人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管理人员职责

第十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情为师生服务,为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等录制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和服务。

第十 负责教室使用登记,保障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异常情况。

第十 负责智慧教学的录像拍摄工作,包括录播计划制定、系统参数配置、音视频调节、跟踪定位调试、录制模式切换等

第十 负责录制素材的整理,并提供原始视频资料。

第十 使用结束后,认真检查电源、设备、门窗是否关闭并锁好教室,做好教室卫生保洁工作。

第二十条 考试前对标准化考场系统进行全面测试,校对电子时钟时间,下发考试指令,预留足够的硬盘存储空间;考试结束,负责按要求对考试情况的监控进行数据备份,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监控录像数据,不得擅自将考场监控图像、画面等资料外传。

第二十一条  负责教学平台与教务系统数据对接工作,定期维护学校智慧教学平台,及时进行平台升级与数据更新。

第四章 驻点服务

第二十二条  驻点服务期内服务商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派驻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服务保证学校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以及多功能教室设备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服务商应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工作:设备运行的日常巡查,设备定期检查与保养等,并定期向学校提供相关记录。

第二十四条  服务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维修配件和耗材,确保设备及时修复;安排备用设备,替代无法及时维修的设备,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五条  指导教师使用各类教学设备,热情解答教师提出的问题,虚心接受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五章 服务监管

第二十六条 定期检查驻点服务人员值班记录和设备维护、维修、保养记录,并提出合理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做好驻点服务人员工作的日常监管,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二十八条 为驻点服务商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及相关协调工作。

第二十九条 对于师生反映的多媒体设备问题,及时反馈服务商,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三十条  履行第四章中对驻点服务商所有条款的监督,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给予服务商支付服务费。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现代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办法》(院办字[2007]2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