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物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6-03-16   浏览次数:10


一、本管理规定所指的物资包括用于工程训练实践教学的耗材、工量具、仪器仪表等。

二、计划采购:

1.大宗物质、耗材由工程训练教学科向中心提出采购申请,批准后,落实招标采购。

2.低值易耗品遵循减少库存的原则,由教师申请,实训部审核,工程训练教学科复核、并组织采购。

3.采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货比三家”,尽可能集中择优采购。

4.采购结束,工程训练负责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赔、补手续。

三、入库、保管、领用:

1.大宗物质、耗材,由仓库管理员(教师兼)验收,办理入库手续。教师依据教学需要填写纸质领料单,工程训练教学科审核后领用。

2.低值易耗品中共用耗材(如手套、砂纸、办公用品等),录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系统,由仓库管理员签字入库,老师填写纸质领料单领用。

3.低值易耗品中专属某个训练项目耗材,录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系统,由申请老师签字领用。

四、盘点:

1.每学期结束时,所用工作人员对所经手的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与仓库管理员、部门负责人对账盘点。

   2.所有物资因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的,应按价赔偿。